《浙江省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

浙江省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

 

 

一星级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

2.新建市场开业后,正常运行满6个月,方可申报;

3.近三年内市场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近三年市场未出现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现象;

5.近三年市场未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或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6.近三年市场未出现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或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交易行为。

(二)布局要求

1. 市场经营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2.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摊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

3.市场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禽类等划行归市,设有自产自销交易区,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4.设区市城区的市场不设活禽交易区, 允许设活禽交易的市场,活禽交易区与其他交易区物理隔离。

(三)设施要求

1.证照悬挂规范统一;

2.市场内(销售区)无明火,无违章用火用电,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器材有效,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3.市场内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排水设计布局合理,排水排污通畅;

4.摊位、营业房、柜台、货架、照明灯具、加盖的垃圾桶(箱)设置统一,设置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

5.市场销售冷藏、冷冻、熟食品、肉类、半成品等产品的经营者,应提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保鲜设施设备;

6.经营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摊位设有防尘防蝇等设施;

7.经营户严禁使用涂料桶、化工桶、农药桶(袋)盛放各类农产品;

8.设活禽交易的市场,配套有独立的通风、冲洗等设施;不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杀白”上市;

9.市场设有管理用房,市场管理人员公示;

10.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统一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四)管理要求

1.场内清洁整齐,垃圾统一放入保洁桶,“四害”密度控制达标,市场内无占道、无乱堆、无乱挂等现象;

2.市场经营者证照齐全,经营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相关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3.市场建立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消费投诉、价格管理、计量管理、消防安全等基本管理制度并予以公示;

4.市场落实每日快速定性检测制度,建立检测台账,每月检测项目不少于5种,每天不少于10个批次;每月非农药残留检测项目的比例不少于30%;

5.经营户经销的食品、农产品建有进货台账,市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6.肉类、禽类产品均有检疫证明,或有分销凭证;

7.经营户严格实行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

8.无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伪造数据、破坏铅签封等行为;

9.规范市场称重行为,无螃蟹过度捆绑、卤味制品包装盒占重、鲜活水产品塑料袋占重等不规范称重行为;

10.及时受理调解消费争议,记录消费处理台账;

11.场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超薄塑料购物袋;

12.建立统计制度,有统计人员按要求报送数据。

 

二星级标准

市场在基本条件、布局、设施、管理等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场内每个摊位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1.市场进出口设标识,禁止车辆随意进出;

2.市场门头、市场管理制度公示及市场区域导示等统一规范设置;

3.柜台平整,地面防滑,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市场交易空间宽敞、明亮,市场地面、墙面、顶层吊顶坚固整洁;

4.市场内生食与熟食、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设立,豆制品、凉菜(卤味、熟食、凉拌菜)等即食易腐食品设有封闭式的防尘防蝇等设施;

5.市场显著位置设立经强制检定合格的公平秤;

6.市场建有公共厕所的,应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

(三)管理要求

1.熟食区从业人员应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熟食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2.快速定性检测每天不少于12批次;

3.场内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三星级标准

市场在基本条件、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市场举办方近三年来未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记录或相同违法行为的两次以上处罚记录;

2.市场摊位出租率(使用率)达到85%以上;

3.禁止活禽交易。

(二)布局要求

场内每个摊位柜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三)设施要求

1.市场内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志、检测价格信息公示牌(栏);

2.市场配备垃圾集中分类场所和设施;

3.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4.有消防安全设施;

5.市场内实现移动支付,统一规范展示支付码;

6.熟食、卤制品营业房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制作与销售区有物理隔离,其中销售营业房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室内配有空调、冷藏冰柜或低温展示柜、紫外线灯、灭蝇灯等设施;

7.同一交易区陈列商品采用统一容器具存放和展示;

8.水产区柜台设立高度适宜的防水挡板;

9.闭市后市场各个摊位上的遮盖布配置统一颜色规格;

10.市场建有公共厕所的,须达到二类以上公厕建设标准,设施维护良好。

(四)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市场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与制度体系,完善农贸市场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清洁消杀、垃圾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占道乱设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3.商品、物品摆放整齐,不出框,不出边;

4.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编制消防安全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诚信经营承诺书;

5.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及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的标识、捆扎胶带,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6.市场检测室每月检测项目不少于8种,每天检测的批次数量不少于15批次且不少于总经营户数的8%(市场经营户少于20户的,每日检测不少于10个批次),并向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7.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农产品,举办者要监督经营者销毁,处理结果应在台账记录,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8.市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点,建立预赔金制度,实行先行赔付;

9.市场应运用“浙江省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按要求录入日常管理、信用管理、检测准入、价格交易等有关数据;

10.市场每年对经营户培训不少于4次,市场管理人员获农贸市场管理专业培训不少于人员总数的70%,市场场长(负责人)应获得省市场协会农贸市场管理场长培训资格证书。

 

四星级标准

市场在基本条件、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创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年以上;

2.市场摊位出租率(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布局要求

1.设立经营户待售货物储存间或污物整理间;

2.设立市场服务台,配建市场公厕。

(三)设施要求

1.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等设施;

2.规范合理设置引导标识、咨询台、楼层图、查询终端等设施;

3.市场配置集中密闭垃圾房、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备、果蔬菜皮等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垃圾房内有冲洗、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

4.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

5.市场的熟食类销售店铺,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6.市场销售冷冻、熟食品、肉类、半成品、禽类产品、豆制品、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等经营户应配备有封闭式的冷藏恒温保鲜设施;

7.活鱼交易柜台设置分割蓄养池,配置杀鱼台,保持摊内卫生和地面整洁,杀鱼台在不经营时应保持清洁;

8.市场内设有经营户之家、党员活动室、微型医服点功能区,引入并开展社会组织、群团等志愿服务;

9.设置老年人休息区,配备共享雨伞、共享充电等物品;

10.依托本市场APP、微信公众号或第三方平台,实现网上下单、网下配送;

11.市场应建立涵盖食安追溯检测、交易智能记录、经营户奖惩、商品价格比较、消费投诉处理等信息功能的查询公示平台;

(四)管理要求

1.市场检测室每月检测项目不少于9种,每天检测的批次数量不少于18批次;

2.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分别统一着装,场内无吸烟现象;

3.市场全面使用环保型塑料购物袋,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4.实行果蔬菜皮净菜上市,开展场内果蔬菜皮就地处理;

5.市场党员经营户做到示范公开化,做到“亮承诺亮身份亮服务”;

6.市场举办者落实信用奖惩制度,实行统一的公示和奖优罚劣管理方式;

7.市场管理人员获农贸市场管理专业培训不少于人员总数的85%,市场场长(负责人)担任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场长(负责人)的任职经历不少于一年或在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从业经历不少于两年。

 

五星级标准

市场在基本条件、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市场已取得四星级二年以上资格;

2.市场摊位出租率(使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布局要求

根据需求,导入公共厨房、老年人食堂、早点餐饮、家政维修等服务。

(三)设施要求

1.设置经营户从准入到退出“全周期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功能区,物业费收缴、转让转租等服务“一站式”办理,根据经营户需要,引入仓储、物流、快递等第三方商务服务;

2.设置衔接市场监管、公安、交管、税务、城管、社保等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提供便捷的政务集成服务;

3.应用集市场物业管理、经营户管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经营管理服务等功能的集中应用;

4.推广二维码、智能POS等移动支付方式应用,每个摊位配备可移动支付的智能结算终端;

5.在农贸市场现场制售品、熟食品的加工场地配置智能摄像头和物联设备,纳入在线监管,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动抓拍、自动取证;

6.配置智能安防、消防设施,市场出入口、主要通道、营业场所等区域设置监控设备,具备对设施设备、人流的信息分析评估功能,具备市场安全的应急处置能力;

7.有新风设施、空调设备等设施;

8.市场内配备无障碍通道、轮椅、AED设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母婴室等设施设备;

9.市场设立本地特色农产品、扶贫农产品等展示区;

10.结合本市场经销农产品、食品的特色,建设适合青少年儿童食品、农产品知识科普的公益性教育基地;

11.市场每个商铺设有价格信息等电子显示屏;

12.鲜活水产品容器梯次上叠(酒店式)陈列或走入式。

(四)管理要求

1.市场有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市场管理人员获农贸市场管理专业培训达到人员总数的100%,市场场长(负责人)担任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场长(负责人)的任职经历不少于一年或在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从业经历不少于二年;

2.市场检测室每月检测项目不少于10种,每天检测的批次数量不少于20批次;

3.实施“食品安全第三者责任保险”、“消费者意外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第三方保险机制;

4.配置市场管理智能终端和信息系统,实现商户信息、行为数据、消费数据的接入、存储、传输、分析等一体化管理。